我是东区新芒果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双河湾业主,我于2010年1月18日在双河湾购买了一套45平米的房屋,当时开发商让预交了10000元定金,说刚开盘是VIP客户可以优惠更多,,在装修中发现2-3楼7-15楼都有一个隐秘的储物间可以打开,有4-5平方,问其他业主当时他们签的都在合同内,因为我们户型位置不好,开发商赠送的。问到开发商后,才知道我们同户型的这15户,只有我们4-6楼3户没有这块位置,原因是我们买的早,就没有的,后期晚2个月3月份签合同的就有,并在当年把这块位置,在没有告知我们业主而私自许给了对面另一单元的户型。直到交房我们装修我们才知道。我认为开发商有故意隐瞒事实,提供虚假情况,欺诈我们消费者行为,侵害了我们3户应有的权利及位置,我觉得卖房时应该是同户型规划好一样的位置大小,上报给房管局,经过审批才能卖方,房子只有楼层的区别一开始就有的位置,而开发商故意隐瞒我们这个的户型的隐蔽位置,欺骗我们业主看不懂图纸,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,先骗住我们几户,利用我们为孩子上学想早点定住房,(怕买不到)而不告诉我们真实情况。然后把我们这个户型应得的权利和位置,又高价卖给对面户型,牟取暴利,开发商的这个行为是侵权可耻的 双河湾业主,一个孩子家长急切的呼声,谁能帮帮我.13503717808